所属各部门:
依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完善补充国家科技专家库信息的通知》,如果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成为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
1.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2. 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或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
3.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10篇以上被SCI、EI、ISTP索引收录的论文。
4. 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十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5. 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详情见附件,如满足条件,请与管理员联系。截止时间:2015年5月30日17点。
单位管理员:刘妍妍
联系电话:86708697
附件: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完善补充国家科技专家库信息的通知
科研管理三处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