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单位:
根据《中科院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防科学技术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2019年国防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防科技成果登记是申报国防科学技术奖励的必要条件。
二、各单位在国防建设和因保密不能公开的军民结合技术开发中取得的科技成果,包括国防基础性技术研究、国防科技工业软科学研究中取得的科技成果,均属登记范围。
三、此次登记的应是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通过了有效的技术评价的国防科技成果。 有效技术评价是指成果鉴定,能涵盖成果整体技术的授权发明专利,以及对技术创新点和技术水平进行了评价的验收、定型 、标准审查等。
四、需提交的材料:
1.《国防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表》原件一式2份及其数据库文件、项目数据盘一张。(数据库文件和项目数据盘内容由《国防科技成果信息管理信息》软件生成,请有成果登记需求的成果提前与我申请)。
2.技术评价证明(原件一式两份,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可提交复印件)。
3.国防科技报告(最终技术报告或研究总结报告,原件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4.软件导出项目打印汇总表一份。
五、截止时间:请将材料于2019年12月24日前递交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六、联系人:张欢欢 联系电话:86176067
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