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所投资企业:
根据《长春光机所优秀成果奖奖励评选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2017年度长春光机所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办法和要求
长春光机所优秀成果奖实施推荐制,推荐单位包括所属各部门、所投资企业及其投资企业。
(一)每个推荐单位当年可单独推荐1项成果;
(二)多单位合作产生的成果可由两个及以上推荐单位联合推荐,每个推荐单位当年只可联合推荐1项成果;
二、 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所优秀成果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按规定格式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三、 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1)纸质推荐书原件1份;(2)推荐书电子版光盘1份。
四、 推荐材料报送时间
2017年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 联系方式
张欢欢 吕宝林 0431-86176067
地址:研发大厦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506房间)
附件:
1. 长春光机所优秀成果奖奖励评选办法(试行)
2. 长春光机所优秀成果奖推荐书
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