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政策,落实分类定级人才子女就学等待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申请人仔细阅读通知要求:
一、受理范围
(一)已经人才分类定级,且符合人才子女就学政策要求的人才。
(二)省内取得杰出成绩、做出突出贡献并符合人才政策2.0版D类及以上人才标准,且未经人才分类定级评审的人才中,2022年度有子女入学、升学申请需求的人才。
二、政策依据
按照《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吉发〔2021〕3号)相关内容:
子女入学。A、B类人才,根据本人意愿,由引才所在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安排其子女在人才工作所在地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就读;C、D类人才,按就近从优原则,由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
三、申报材料
(一)子女就学申请需提交材料
1.已认定的人才仅需填报《吉林省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附件1)、《吉林省人才子女就学申请汇总表》(附件3)。
2.未经认定人才需填报:《吉林省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附件1);《吉林省人才政策2.0版人才分类定级申请表》(附件2);《吉林省人才子女就学申请汇总表》(附件3);《吉林省人才政策2.0版人才分类定级汇总表》(附件4);个人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5,纸质签字并按手印);业绩贡献证明材料册1册(附件6,先提供PDF版,待审核无误后打印),包括:封面、目录,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复印件,业绩贡献证明材料;申请报告模板(附件7);与本所签订的5年以上(或长期)正式聘用合同复印件纸质版(正反面复印、勿装订以便审核无误后扫描)。
3.说明:附件1、2、6须人力处审核通过后按要求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材料;附件5与聘用合同只需提供纸质版(可与附件1、2、6一并提交);附件3、4、7只提供电子版(其中附件7按举例编写红色标记部分);附件1、2提交纸质版各3份,其他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业绩贡献证明材料须与《吉林省人才政策2.0版人才分类定级申请表》中“突出业绩”一一对应(附件6不超过20页,需双面打印,证件、证书等须原始尺寸扫描和打印);请仔细阅读附件9。
四、有关说明
(一)子女就学
1.本次仅受理2022年子女入学、升学或当年从外地转学的人才申请,如子女尚未到入学年龄或升学年龄的,请到适龄时再行申请。
2.子女就学申请需符合国家关于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
3.未经人才分类定级的,需先经人才分类定级评审后,依据取得相应人才层次兑现转办子女入学申请。
五、申报程序
由符合申报范围的人才个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处对人才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汇总,主要审核申请人材料及相关证照的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和规范性,审核无误并确认后,统一报送至省人社厅。
六、参照标准
1.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卓越贡献或在国际顶级水准的人才可认定为A+类人才。
2.国内重点科学领域达到顶级水准人才,可认定为A类人才。
3.国际国内某一专业学科领域杰出型人才或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建设做出卓越贡献人才,可认定为A-类人才。
4.在国内某一专业领域领军型人才,可认定为B+类人才。
5.在国内获得某一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式人才,可认定为B类人才。
6.在国内获得某一领域作出重大贡献人才或为我省经济发展做出过卓越贡献的人才,可认定为B-类人才。
7.省部级领军式人才,可认定为C+类人才。
8.省部级拔尖式人才或国家级重点培养青年人才,可认定为C类才。
9.省部级重点培养青年人才、在行业领域内权威专家和我省某一专业领域顶尖型人才,可认定为C-类人才。
10.省部级在行业领域内权威专家和为我省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人才,可认定为D+类人才。
11.省内专业领域领军型人才,可认定为D类人才。
12.省内专业领域重点培养人才,可认定为D-类人才。
七、申报时间
请于3月15日18点前将附件电子版以“子女入学申请-部门-姓名”压缩包的形式(内部各附件以“《***》-部门-姓名”)发送至所外网邮箱zhanglt@ciomp.ac.cn(请勿使用微信、qq等渠道发送),所有申报材料均须非密。
联系人:张凌童,电话:0431-86176828
附件:
1.《吉林省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
2.《吉林省人才政策2.0版人才分类定级申请表》
3.《吉林省人才子女就学申请汇总表》
4.《吉林省人才政策2.0版人才分类定级汇总表》
5.《个人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6.《业绩贡献证明材料册封面、目录模板》
7.《申请报告模板》
8.《原“18条”政策人才分类目录》
9.《第二批人才新政2.0分类认定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人力资源处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