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经所务会研究决定,现开展对各部门及职工进行2010年度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人员范围为本所事业编制职工。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一)当年4月1日(含)以后新入所人员。

(二)出国人员或因病(事)休假6个月(含)以上人员。其所在部门需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和《职工年度考核汇总表》,并注明未参加年度考核原因。

(三)当年退休人员。其中2010年9月1日(含)以后退休人员,需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部门负责人根据其表现签署考核意见。

二、研究与技术支撑部门科研人员按照《关于下发<长春光机所研究及技术支撑部门科研人员岗位考核办法>的通知》(长光发[2010]77号)中的赋分标准和考核程序进行岗位考核。本年度业绩赋分工作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科研人员个人年度考核工作由各研究与技术支撑部门自行组织。要求成立年度考核小组,组长由部门第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部(室)务会成员和组长提名人员组成,成员名单报人事处备案。

三、管理与公共支撑部门工作人员按照长光发[2007]77号文件相关要求进行年度考核。

工作人员个人年度考核工作由各管理与公共支撑部门自行组织,也可由各部门联合组织。要求成立年度考核小组,组长由部门第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组长提名并报人事处备案。

管理与公共支撑部门工作人员综合能力测试计划在2011年1月上旬以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研究、管理与支撑部门及其第一负责人的年度总结与考核会安排在2011年1月3日至10日期间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管理与公共支撑部门第一负责人做部门工作总结报告,时间为15分钟,不做个人总结报告。研究与技术支撑部门第一负责人做部门工作及个人总结报告,时间为20分钟(其中个人总结报告时间为5分钟)。报告结束后将《2010年度部门工作总结报告》以书面形式(word)交到人事处备案。

五、委托长光科技公司负责组织对所控股、参股公司内的所事业编制职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参考本所有关考核办法。所控股、参股公司若未按规定交纳2010年全成本核算费用,公司负责人和公司职工的年度考核原则上为不合格。

六、由所人才中心管理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应向所交纳全成本核算费用的人员,按时交纳费用者为考核合格,否则为考核不合格。应交费用由人才中心负责核定,本人直接交到所财务管理处,人才中心依据财务管理处出具的证明对其本人进行考核。交纳全成本核算费用截止日期为2011年1月30日。

七、个人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各部门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考核登记表》和《职工年度考核汇总表》要求在2011年1月10日前报人事处。管理与公共支撑部门还需提交本部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分数与排序表。

八、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须到人事处领取,其它考核评分表和汇总表见附件。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