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光学系统先进制造全国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实现重大原始创新、凝聚培养优秀创新人才、开展高水平创新合作”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作用,实验室设立光学系统先进制造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现发布2025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欢迎研究方向相关的研究人员踊跃申请。
一、支持方向
1、先进光学成像理论与方法
- 支持面向太空探测、对地遥感等需求,以提升获取信息能力为目标,开展突破传统成像体制的光电成像理论与方法研究,鼓励与先进光学元件、先进数学方法、先进光机结构相结合的系统性创新。
2、全链路光学设计与仿真
- 支持面向极小像差成像系统及高精密复杂非成像系统设计,以提升设计与仿真过程中的表征精度、性能评价、自主优化等能力为目标,开展光学系统设计方法及仿真方法、算法的应用基础研究,鼓励充分结合各类环境因素——如气流、液流、温度、压强等开展研究。
3、光学元件极端制造与检测
- 在材料方面,支持面向具有主动调节功能的高性能碳化硅反射镜镜体制造需求,以提升光学构件与促动器件共同烧结制备可行性及综合性能为目标,开展相关光学材料、压电材料、光电材料等的设计与制备研究。
- 在加工方面,支持面向超大口径和(或)超高精度光学元件的制造需求,以实现加工效率和(或)加工精度的跨越式提升为目标,开展光学加工新方法、新工艺、新装置的研究,鼓励围绕光学元件的原子级制造进行机理与方法层面的研究和探索。
- 在检测方面,支持面向光学材料物性(成分、光吸收率、抗损伤强度等)、体缺陷及表面缺陷、表面精度、元件几何量等重要参数的测量,以大幅提升检测精度、检测过程的自动化水平为目标,开展相关检测方法及装置的研究,鼓励解决机械震动、气流扰动、特殊工况等影响检测的外部因素问题,鼓励实现在线检测与实时检测。
4、光学系统智能集成与环境适应性
- 在集成方面,支持面向复杂光学系统装配与调整需求,以提升集成精度与效率为目标,开展装调参数高精度测量与装调行为高精度执行的新方法、新装置研究,鼓励提升集成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 在环境适应性方面,支持面向特殊服役环境中光学元件损伤及污染的防控、光学系统性能劣化的补偿,开展相关物理过程、物理特性以及调控方法的研究,鼓励理论分析、仿真、实验相结合开展研究。
二、资助原则与课题设置
2025年度开放课题择优立项,申请资助的课题应至少符合本指南明确的支持方向之一,鼓励面向明确的重大需求开展原创性研究,鼓励多学科交叉与融合,在必要、合理的前提下可在本指南明确方向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补充和拓展。
2025年度开放课题按“应用基础研究类”和“核心技术攻关类”两类设置,申请人按要求自主选题并提出资助申请,实验室组织专家评议、择优立项。
应用基础研究类:解决重大需求背后的科学问题,强调原创性和独创性,单个课题总经费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立项总数不超过10项。
核心技术攻关类:衔接重大需求中技术与方法难点,重视先进性与可行性,单个课题总经费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立项总数不超过10项。
单个课题执行期不超过2年,执行期超过1年的,经费按年分批拨付,首年经费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50%。
三、申请资格
具备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非实验室固定及流动人员的本国科技工作者,可作为申请人申请资助。申请人同一时间只能申请或承担一项开放课题,已作为负责人承担开放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的开放课题。申请开放课题应确定一名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合作者,合作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四、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并提交《光学系统先进制造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电子邮件命名方式“2025开放课题申请-申请人姓名-课题名称-方向编号”(例:2025开放课题申请-张三-基于光声感知融合的碳化硅缺陷原位检测技术-2.1)。
纸版:申请人本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所在法人单位加盖公章,原件4份邮寄至联系人地址。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17:00。(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纸版邮件寄出时间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五、相关说明
1. 申请研究的课题名称应直接、具体、简洁,不可与支持方向中的标题完全相同。
2. 实验室受理申请后,将组织立项评审,立项结果将通知申请人。
3. 获批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与实验室签订《任务书》即成为实验室流动人员,课题执行期间应遵守实验室及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的有关规定。课题执行期结束(或结题、终止),负责人的实验室流动人员身份终止。
4. 课题取得的研究成果,归实验室和负责人所在单位共有。学术成果发表,必须提前征得所有创造者及其所在单位的同意。
5. 课题成果发表应将本实验室作为单位或机构署名,在相应位置注明“光学系统先进制造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编号:******)”,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Open Project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Advanced Manufacturing for Optical Systems, No. ******)”。未注明上述信息的成果,不视为课题成果。
6. 课题执行过程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对于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其责任。
7. 课题经费属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按预算执行,严格遵守科技部、财政部关于专项经费的相关规定。
8. 其他未尽事宜以《光学系统先进制造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及管理过程中的具体要求和说明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俊良
联系电话:18686454528
电子邮箱:sklamos@ciomp.ac.cn
邮政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3888号,中国科学院长春光机所,130033
附件:
1. 《光学系统先进制造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2. 《光学系统先进制造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