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单位:

2013年国防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开始启动。为做好2013年度国防科学技术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条件

凡是在2012年12月31日前通过了有效的技术评价(鉴定、验收、定型均可,验收和定型文件的评审意见中应有水平评价)的国防科技成果,均要求进行成果登记。

二、截止时间:请将材料于2013年1月4日前递交科研三处。

三、需提交的材料

1.《国防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表》原件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

2.技术评价证明(指鉴定证书或验收报告或定型文件等)一式1份(复印件)。2012年通过国防鉴定的成果不需提供。

3.《国防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表》必须用《国防科技成果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生成和打印,电子文档是由系统导出的数据库文件。《国防科技成果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请在http://124.207.219.131/chengguo/chengguo.htm下载最新版本。)

四、联系人:张续严 

联系电话:86708697

 

      

                                    科研管理三处

                                    2012年12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