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单位:
根据中科院下发的《关于上报2007年度院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所2007年度科技成果登记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科技成果登记按科技部2000年颁发的《科技成果登记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按照国家科技保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按照本办法登记。
二、在
三、2007年度科技成果登记统一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V4.0(请点击此处从所主页下载)。
四、由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生成的电子文档、纸质《科技成果登记表》、相关附件于
各科研管理处于
联系方式:
科研管理一处:王 波,6176816
科研管理二处:林旻序,6176953
科研管理三处:刘利娜,6708697
科研管理三处
2007年12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