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光发〔2007〕170号
关于进行专业技术岗位首次分级聘用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按照中国科学院关于专业技术岗位首次分级聘用工作的部署,根据中国科学院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07〕207号)以及《关于印发〈专业技术岗位首次分级聘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07〕209号)的两个文件精神,本所制定了《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办法》和《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专业技术岗位首次分级聘用工作实施办法》,经所务会议研究决定,现下发施行。
为顺利开展专业技术岗位首次分级聘用工作,现就首次分级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请各部门尽快组织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理解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实施办法的工作程序,组织本部门人员申报符合条件的岗位等级,填写《岗位聘用审核表》(见附件1中的附表1),做好岗位分级的申报工作。
二、目前我所执行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人员(含
三、我所执行职员系列人员和工人的岗位工资是在2006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套改时执行职员和工人系列的工资标准,此次不涉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分级。
四、本办法规定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都需提出岗位分级聘用申请,填写《岗位聘用审核表》,并将《岗位聘用审核表》按各部门规定的时限提交到本部门。申请竞聘研究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人员另需填写《中国科学院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审核表》(见附件1中的附表2)。
五、各部门(含所投资企业)负责人负责组成部门岗位首次分级聘用小组,对申请应聘五、六、八、九、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分别进行排序,将排序结果汇总到《部门岗位聘用排序表》中(见附件1中的附表3),并将《岗位聘用审核表》及《部门岗位聘用排序表》在
六、相关文件及表格可到人事教育处主页上下载,可从所主页链接进入。
人事教育处将在近期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文件进行学习和答疑,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专业技术岗位首次分级聘用工作实施办法》
2.《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办法》
二○○七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