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价条件
本比价项目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OS项目实验室洁净吊车制造安装工程已具备公开比价条件,项目业主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通过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官方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比价公告进行公开比价,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比价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OS项目实验室洁净吊车制造安装工程
2.2比价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吊车总体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报检、取证、轨道、滑线等工作,质保期内年检费用等,交钥匙工程。
2.3建设地点:长春市营口路588号
2.4工程规模: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总投资额:约96万元
2.6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日完成安装调试。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起重机械制造或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同时响应人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3.1.1如为设备制造商,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起重机械类B级及以上);
3.1.2如为代理商,所投品牌需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起重机械类B级及以上)。且代理商须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桥式门式起重机A级及以上资格;比价文件需提供具有鲜章的代理品牌的项目代理授权书。
响应人2021年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工程达到8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见3.6)(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的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企业,比价时企业类似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响应人须在长春本地有驻在人员或售后维保单位。
3.2响应单位近三年(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3本次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比价。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比价。
3.5与项目业主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比价。违反规定的,相关比价均无效。
3.6响应企业及项目经理同类工程业绩的认定:通过响应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来认定业绩,而且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满足比价项目的要求。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有关满足比价项目的要求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3.7响应人必须服从项目业主安排、遵守项目业主单位保密、消防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做好施工现场灰尘、噪音等环境保护,不得影响项目业主正常科研生产。
①响应人进行现场安装时必须服从项目业主的现场要求、管理。
②响应人做好现场既有管线、地面等成品保护。
③响应人施工时须服从项目业主的现场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响应人的安全文明、质量、进度、环境卫生等问题没有按期达到项目业主要求,项目业主有权提出整改并对响应人进行罚款,罚款比例上限可达总合同款的10%。
④响应人须按《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整理工作指南》完成施工档案整理移交。
⑤响应人须免费对项目业主单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⑥响应人须为保证所区良好的科研环境与秩序,响应人应严格遵守项目业主的出入、安全生产、用火等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及时清理、清运、清扫建筑垃圾,恢复绿化,保持园区道路畅通;施工车辆按指定路线或区域行驶、停放,上下班高峰期间严禁施工车辆、机械在所区内的施工道路外行驶;必须停水、电及产生较大气味、灰尘的施工内容,要周密做好施工计划安排,尽量缩短工期并提前7天向项目业主等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违犯规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⑦响应人须承担工程竣工后特种设备检测费用,此项费用包含在响应人比价报价中。
上述①②③④⑤⑥⑦项需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其比价将被否决。
4.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价者,请于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研(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威海路600号北楼5层501室)获取比价文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单项工程达到8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或竣工验收报告)。
响应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比价文件获取及响应评比等相关事宜,整个比价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比价。
4.2比价文件售价500元(等其他资料),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7日09 时00 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威海路600号北楼50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项目业主不予受理。
5.3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比价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比价保证金;
5.4响应单位不足三家时,项目业主另行组织比价或采用其他方式确定施工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比价公告在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官方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7.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3888号
代理机构:中研(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威海路600号北楼501室
联系人:李晖
联系电话:13804302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