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现开展吉林省第十七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二)坚持分类评价、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人才评价与人才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实行4年管理期,在管理期内发放省政府津贴,每人每月500元,每年发放一次。同时,可按照我省D类人才申请享受职称晋升、岗位聘任、子女就学、就医出行等激励保障政策。
二、选拔范围
推荐人员应为省内(含驻省中直)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业绩突出且具有发展潜力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本所此次专业技术人才推荐名额2个,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推荐名额2个。
已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吉林省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以及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等,不列为推荐选拔人选。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且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科学创新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一般情况下年龄应不超过55周岁(196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申报业绩应为近五年内(2017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日)所取得的突出业绩。
(二)业绩条件
1.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开展研究工作,学术造诣较高;科研成果具有原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业内公认,省内领先,在国内本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中发挥重大作用,是省内本学科领域带头人。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围绕国家和省核心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成果,推动我省重要成果转化或者创造性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长期工作在农业、林业、水利和环境保护研究领域,学术造诣较高,取得重要科研成果或业绩贡献,业内公认,省内领先;在乡村振兴、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领域中,助力技术引进、转化和推广,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企业科研生产一线,对推进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型号、项目);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实现研究成果转化、引领产业发展主导方向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现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职务,围绕我省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和优势产业发展,是省内知名企业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信守法;具备丰富的现代企业管理经验、经营能力水平和市场开拓精神;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在企业改制转型升级、引进先进技术和高精尖缺人才等方面起到示范作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报送方式
请于8月24日17:00前将附件1《推荐人选汇总表(专业技术人才类)》或附件2《推荐人选汇总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类)》以“《***表》-姓名-部门”方式的电子版发送至所外网邮箱zhanglt@ciomp.ac.cn,内容均不能涉密。已有推荐名额的本所相关企业,原则上不再推荐。
联系人:张凌童,联系电话:86176828
附件:
1. 推荐人选汇总表(专业技术人才类)
2. 推荐人选汇总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类)
人力资源处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