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光机所优秀成果奖奖励评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形式审查合格的2021年度长春光机所优秀成果奖申报项目进行公示,面向全所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示期20211118日至20211124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本次公示的项目、主要完成人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成果处将按有关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异议所涉及内容进行核实、查证。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对申报者提出的有关增减或更换完成人,以及完成人排序变更的申请,不予受理。如有提出,按撤项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欢欢     0431-86176067  18704486426  

  地址:研发大厦5楼西侧  

  附件:2021年长春光机所优秀成果奖受理项目目录  

                    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2021111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