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室:
根据《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吉人联字〔2003〕59号)和吉人社函〔2021〕143号文有关要求,现开展吉林省第八批拔尖创新人才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原则
坚持分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二、推荐选拔范围
推荐工作主要面向省内(含驻省中直)企事业单位及专业技术人才,重点推荐技术水平较高、业绩突出且具有一定培养价值和发展潜力的在职在岗人员。在企事业单位担任正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具有正高级职称、长期奋战在一线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可以按照专业技术人才推荐。推荐人选原则上应按照从第三层次、第二层次、第一层次的顺序逐层申报。获得过省拔尖创新人才相应层次的人员只可按高于原层次申报。
三、推荐选拔数额
申报2020年长白山青年拔尖人才,经专家评委评审同意,但未列入长白山青年拔尖人才通过人选的,可按所在单位推荐程序,直接参评第三层次。
四、推荐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创新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第一层次人选年龄应在57周岁以下(196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人选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人选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进取精神,在各自领域能够发挥学术技术带头和领军或青年骨干作用,主要以近五年(2016年8月至今)取得的重要科研成果或突出业绩为主,兼顾长期重大业绩或贡献。
4.已入选第六批或第七批拔尖人才的人员,继续申报上一层次的,其有效业绩成果为在评定原层次拔尖人才之后取得的。
(二)业绩条件
本批拔尖创新人才按照“一、二、三”三个人才层次,专业技术类别人才应具备以下相应业绩条件:
1. 第一层次推荐人选条件
(1)专业技术人才,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②潜心基础研究,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③具有承担国家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④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国家级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 第二层次推荐人选条件
(1)专业技术人才,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基础科学理论研究领域,学术造诣高深,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较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或省内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或省内领先水平;②在工程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③长期工作在我省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④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第三层次推荐人选条件
(1)专业技术人才,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基础科学理论研究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高层次创新团队及省级以上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研究方向属于吉林振兴发展重点领域,研究工作具有发展前景;②在工程技术领域,拥有创新性技术或科技成果,并具有较高应用价值,能够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或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积极贡献。
五、推荐选拔程序
本次推荐选拔工作采取个人申报,部门、单位评议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本次申报一、二、三层次本所分别限推荐2名、5名、5名。
六、报送材料及要求
请有意申报者于9月7日24点前将《吉林省第八批拔尖创新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以(部门简称+姓名)的格式发送至所外网邮箱zhanglt@ciomp.ac.cn,请严格参照表中要求、格式和字号,且所有内容均不能涉密。
附件:吉林省第八批拔尖创新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专业技术人才类)
人力资源处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