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为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中国科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推进科技服务网络计划实施和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更好地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中国科学院拟部署新一批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现面向所属各部门补充征集项目建议。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项目类别包括院重点部署项目、STS重点项目、和STS区域重点项目。落地在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和广东5个STS区域中心省份的STS区域重点项目也统一纳入本次征集。
院重点部署项目:主要用于组织和培育我院科技力量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使院属单位将来能够有组织地争取并承担国家重点专项中的重要任务。
STS重点项目:主要支持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突破”和“重点培育方向”,支持对国民经济和区域发展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推广应用。
STS区域重点项目:主要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瞄准地方党委政府最为关注的“牛鼻子”问题和关系民生的“卡脖子”问题,加强技术的集成应用、工程化示范和产业化推广。
STS区域重点项目优先支持与相关国家战略、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十三五”院省科技合作协议、地方重大产业发展规划中重点任务紧密结合的项目;优先支持与管理规范、良性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的科发类院级非法人单元建设紧密结合的项目;优先支持地方、企业等社会资源实质性匹配或主动立项的项目;优先支持院属单位先期积极支持且项目核心团队成员长期在项目实施地开展工作的项目。
二、报送主体
报送主体为中国科学院院属科研机构,各主体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本次为补充征集,14个特色研究所试点单位每类项目可牵头推荐3项,其他单位每类限牵头推荐2项,各单位推荐项目需按重要性分类排序。去年推荐的项目均已在数据库中,不必重复报送。
三、组织要求
1. 院重点部署项目应对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相关重点专项报送;STS重点项目原则上按《中国科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科发规字﹝2016﹞94号)中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突破”及“重点培育方向”(见附件1)组织报送;STS区域重点项目原则上按《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科发促字﹝2016﹞165号)重点服务领域中的21个服务主题方向报送。
2. 强调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院重点部署项目主要为国家拟启动的重点研发专项作培育;STS项目主要为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能源结构优化、制造业转型升级、城镇化和人口健康、生态文明建设五大工程提供科技支撑。
3. 鼓励跨单位组织研究队伍,鼓励跨所联合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议。
4. 项目建议书应针对国家(部委)、地方、行业或企业需求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科技服务目标和考核指标,提炼需要解决技术问题,突出研究重点;并如实反映与国家部委、地方、行业或企业的合作情况以及已有资源集成情况(包括与有关国家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关系)等内容。
5. 本次征集项目不设定预算控制额度,报送单位应根据研究实际需求,结合现有支撑条件和自身情况,实事求是提出项目经费需求;预算表参照《中国科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发条财字﹝2016﹞169号)相关规定填报;本次提出的经费需求将作为立项评审的重要参考及立项后核定项目经费支持额度的重要依据。
四、报送程序及要求
网上填报:请于2018年4月13日前电话告知对应项目联系人并完成建议项目的网上填报,填报方式详见ARP系统内的填报说明。 后续书面材料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院重点部署项目联系人:张续严 86708697
STS重点项目、STS区域重点项目联系人:吕宝林 86706067
ARP系统管理平台开通:张鑫磊 86176856
基础科研处 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2018年3月27日
附件1:重大突破及重点培育方向
附件2:项目建议书
附件3:中国科学院《科技服务网络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