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有关部门:
依据历年国家科技奖推荐工作进度安排,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拟于11月下旬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现开始征集意向报奖项目。请有意向部门认真梳理已有科研成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见国家奖励办网站http://www.nosta.gov.cn/web/),选择合适奖种,准备相关材料(格式参见附件1)。
一、确认申报项目(人选)符合推荐2017年度国家奖的推荐范围及条件
1.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推荐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获省科学技术进步特殊贡献奖;
(2)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对吉林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管理等组织。
3.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以上三个奖种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获得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特殊贡献奖;
(2)曾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4. 国家科技进步奖科普类项目
推荐范围仅限于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
5. 国家科技进步奖工人、农民科技创新类项目
推荐范围仅限于工人、农民身份完成的科技创新类项目。
6.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
指企业为实现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配套技术创新,提升我国相关产业或行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通过创新制度建设、创新能力建设和保障体系建设等工作,在企业内实施的技术创新系统工程或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已获国家科技奖励的单项技术或者产品,可以作为说明企业技术创新工程实施效果和效益的内容。
奖项授予实施和完成技术创新工程的企业,一个项目只奖励一个单位,只限于列入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企业。
7.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
奖项授予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以团队协作为基础,依托一定的科研平台,围绕一个学科、领域或某个研究方向,进行长期合作研究与开发,取得重大原创性成果并具备持续创新能力,得到同行公认的科研群体。创新团队奖励不分等级,严格按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标准评审、授奖,每年奖励数量不超过3个。
8. 项目完成年限
国家自然科学奖所列代表性论文专著需在2014年1月1日前发表(出版)。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整体技术需在2014年1月1日前应用。
9. 2015年或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不得做为本年度推荐项目的完成人。
二、《推荐书》、附件材料(定稿):
11月24日(周四)前提交纸版一式二份+电子版光盘(《推荐书》WORD版、附件PDF版)。
三、初评答辩材料:时长15分钟,参照国家奖初评答辩要求,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吕宝林
邮箱:lvbl@ciomp.ac.cn
手机:13630558696
地点:研发大厦506房间
附件:
1. 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式样
2. 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