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文明委发布《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中科院长春光机所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成为中科院第四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长春光机所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不断充实创建内容、完善创建措施、提高创建水平,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所的干群素质、工作成效和文明程度得到明显提高,形成了科学务实、团结奉献的研究所文化,社会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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