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合同签订、履行的法律风险防范是我所科研生产及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提高法律意识,增强风险防控能力,12月19日,所监审室特邀我省资深法官---长春经开区法院副院长赵经家做合同法原理及实务专题讲座。会议由监审室主任莫成钢主持,科研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行政秘书、所属企业相关人员等50余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赵经家副院长长期从事民事合同纠纷的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历任市中法民事审判庭厅长,汽车厂开发区法院副院长等职务,他结合自身多年的判案经验,从合同法的原理、必要原则及判案实践入手,对合同的主体、成立条件、构成要件以及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等进行了深入透彻的解读,并对科研人员现场提出的法律疑问进行了认真的解答。
讲座结束后,所监审室主任莫成钢总结指出,此次讲座融学术性、实用性于一体,具有很强的实际指导意义,通过专家系统的合同法培训,希望与会人员进一步重视合同审核,强化责任意识,依法维护我所的合法权益。莫成钢还结合近期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在科研合同、器件采购合同、外包加工合同等签订履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说明,并对与会人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严于律己;二是提高能力,严格履职;三是在科研合同办理中加强与监审室沟通,防止因程序错误,导致经办人变成责任人。
赵经家副院长讲座
所监审室主任莫成钢做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