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为奖励在光学与光学工程领域活动中为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中国光学学会决定开展2024年度中国光学学会科技创新奖(以下简称“科技创新奖”)提名工作,根据《中国光学学会科技创新奖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科技创新奖下设4个子奖项,分别为:郭光灿光学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二、评选条件
(一)郭光灿光学奖主要授予具有光学、光学工程及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科技工作者,在理论、方法、技术等方面有显著创新,取得重要突破,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年龄不超过32岁。
(二)自然科学奖主要授予在光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项目,提名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22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三)技术发明奖主要授予在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项目,申报成果主要在国内完成,成果应当于2022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四)科技进步奖主要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要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创造性贡献,为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申报成果主要在国内完成,成果应当于2022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五)曾获中国光学学会光学科技奖项目,不能作为2024年度科技创新奖提名项目;往年经中国光学学会光学科技奖/科技创新奖受理评审但未授奖的项目,明确新增成果后,可提名2024年度科技创新奖。
(六)参评者/完成人需是中国光学学会会员。
三、推荐渠道
(一)郭光灿光学奖
1.单位推荐:由国内拥有光学和光学工程及其相关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推荐单位组织申报。每个推荐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
2.专家推荐:中国光学学会会士或理事需联名两位专家可推荐1名候选人。每位会士、理事与专家限推荐1人。
(二)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1.国内从事光学和光学工程及其相关领域研究的高校或科研院所;
2.学会专业委员会;
3.地方光学学会;
4.学会单位会员;
5.两名光学和光学工程及其相关领域的院士或中国光学学会会士或理事联名推荐;
6.推荐数量不限。
四、报送要求
(一)郭光灿光学奖
1.《中国光学学会科技创新奖推荐表-郭光灿光学奖》,根据推荐渠道选择对应推荐表,提交纸质版一式14份(含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文件及盖章签字扫描PDF文件);
2.《2024年度中国光学学会科技创新奖郭光灿光学奖候选人信息简表》电子版(Excel文件);
3.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胶装、带封面和目录)及电子版,包括博士学位论文、已发表的论文与著作清单、代表性论文、主要科技成果目录、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1.《中国光学学会科技创新奖推荐表》,根据子奖项类别选择对应推荐表纸质版一式14份(含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文件及盖章签字扫描PDF文件);
2.录制PPT讲解视频。录制要求:mp4格式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播放时长不超过6分钟;
3.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胶装、带封面和目录)及电子版(扫描PDF文件)。
五、申报和推荐时间
请有意向申报的同事,于8月1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游 周美丽 0431-86176067
地点:研发大厦五楼西侧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附件:2024年度中国光学学会科技创新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
中国科学院长春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