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价编号:SDZB2023-31
1. 比价条件
本比价项目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网络机房改造(消防)工程已由中国科学院批准同意,批准文号为科发建复字【2023】4号,项目业主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价条件,现通过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www.ciomp.ac.cn)官方网站发布比价公告进行公开比价,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比价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网络机房改造(消防)工程
2.2比价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长春市营口路88号
2.4工程规模: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总投资额:约60万元。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材料及设备全部到场,施工需配合其他专业同步施工。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响应人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人近三年内(2020年-2022年)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工程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响应单位拟派出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且常驻工地,提供近三月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否则将否决其比价。
3.3响应单位近三年(2020-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本次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比价。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比价。
3.6与项目业主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价项目比价。违反规定的,相关比价均无效。
3.7响应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的认定:通过响应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来认定业绩,而且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满足比价项目的要求。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有关满足比价项目的要求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3.8响应人必须服从项目业主安排、遵守项目业主单位保密、消防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做好施工现场灰尘、噪音等环境保护,不得影响项目业主正常科研生产。
(1)响应人进行现场施工时必须服从项目业主、监理单位的要求、管理,如有8小时内暂时停工不给于计费(以监理通知单为准)。
(2)响应人做好现场既有管线、地面、防水、空调、外墙管线、周边环境等成品保护。
(3)如有分包需经项目业主单位同意,且有相应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屏蔽室建设资质等。
(4)施工单位负责整体项目符合国家保密标准BMB3-1999《处理涉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C级的要求,且报价中包含办理相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相关手续费用。报价中包含机房搬迁相关要求费用,原有机房搬迁方案须满足保密局及项目业主要求。
(5)报价中包含深化设计等费用。响应报价须同时满足图纸与工程量清单要求。
(6)因施工破坏周边环境,响应人需按原做法恢复,响应人自行考虑费用,不再记取。
(7)响应人施工时须服从项目业主、监理的现场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响应人的安全文明、质量、进度、环境卫生等问题没有按期达到项目业主要求,项目业主有权提出整改并对响应人进行罚款,罚款比例上限可达总合同款的10%。
(8)响应人须按《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建档规范》整理的建筑施工档案,并经项目业主档案室验收。
(9)响应人须为保证项目业主所区良好的科研生产环境与秩序,响应人应严格遵守项目业主的出入、安全生产、用(动)火、保密等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及时清理、清运、清扫建筑垃圾,恢复周边环境,保持园区道路畅通;施工车辆按指定时间和指定路线(区域)行驶、停放,上下班高峰期间严禁施工车辆、机械在所区内的施工道路外行驶,如需临时占道需提前1天向招标人报备,占道时道路两端做好提示(警示);必须停水、电及产生较大气味、灰尘的施工内容,要周密做好施工计划安排,尽量缩短工期并提前7天向项目业主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违犯规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10)响应人施工时须执行《关于加强长春市工程机械排气污染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场文明施工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
(11)响应人施工时须使用环保材料,提供现场材料合格的环保检测报告。
(12)响应人负责施工结束后对原有建筑防水、外墙及道路因施工原因造成损坏的原样恢复,做好施工区域路面防护及后期恢复周边环境等并承担上述费用。
(13)因施工期间楼宇正常使用,拆除和安装施工中因噪音、振动影响暂时停工等事项,响应人在报价和施工组织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工期安排,并不得以此影响竣工时间。施工中仅可使用楼内货运电梯,电梯及上料口做好安全防护。
(14)封闭施工,安装围挡,建立独立的施工区域和施工通道;垃圾及材料只能堆放在施工区域内,其他区域(包括室外)的临时堆放需经项目业主代表批准,并在约定时间内清除。
(15)现场没有搭设临时生活区的位置,响应人需在施工场地外自行安排临时生活区位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响应人自行负责,并在响应报价中考虑,项目业主不另外支付该项费用。此项不得作为响应人延长工期的理由。
(16)施工现场空间有限,涉及二次倒运等事宜及费用由响应人自行负责,并在响应报价中考虑,项目业主不另外支付该项费用。此项不得作为响应人延长工期的理由。
(17)响应人施工时须提供现场材料合格的检测报告。
(18)施工期间遵守项目业主要求;施工过程中需做好维护措施及提示标识,保障高空作业时,建筑垃圾不飞溅,控制建筑垃圾掉落区域;因建设时其他楼宇正在使用,不得影响非施工区域安全及卫生环境,不影响使用及工期;搭建临时安全通道,保障人员出入安全。
(19)响应人施工前需编制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如收到科研人员的投诉,除马上整改外,按照每次2000-10000元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0)响应人承诺严管工地水、电焊等用(动)火安全,严禁施工现场吸烟等事宜,每天召开班前安全教育会,施工现场配齐消防设施。
(21)按照省、市、经开区及招标人相关文件规定,制定严格的防疫防控管理措施。
(22)响应人必须保障农民工正当权益,保证不发生农民工到政府相关单位及建设单位上访、堵门等事件发生。如发生上述事件,除按政府相关单位的规定办理外还对响应人进行不高于合同价款的5%的处罚
(23)需配合甲方完成机房搬迁和线路割接的工作。因业务不能在工作日中断,需考虑在夜晚或节假日(元旦、春节等)等非工作时间进行机房搬迁和线路割接。由乙方负责协调搬迁过程中产生的人力、车辆、设备保护等问题。核心业务的搬迁工作预计在1日内完成,其它非核心业务的搬迁工作预计在2日内完成。
(24)设备的拆除和安装。由响应人配合甲方对设备下架前的使用环境状态进行统计和记录(包括不限于如:使用了哪些网口、光口,是否有外围设备,插了几个电源,是否正常工作等)并由响应人负责对设备进行下架和拆除。运送至新机房后,在项目业主的要求下,对设备进行上架,并按之前的使用环境台账接入相应网络。
(25)搬迁过程中,需要佩戴防静电手环,避免冬天因湿度较高带来的静电损坏设备。
(26)设备保护。因服务器、工作站、网络设备的特殊性,在上述设备下架后和上架前,由响应人负责对设备进行打包保护。在运输过程中,也需要对其进行保护,避免因震动和天气原因造成设备损坏。同时,建立设备清单,在运送至目的地后,逐一对设备进行清点。
(27)清单中所列软件均为一次性买断,后续无其它费用。软件至少可以保证未来三年内免费升级或更新。。
上述(1)-(27)项需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比价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价者,请于2023 年10月 09 日至2023年 10月 13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10室)获取比价文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社会保险关系证明材料;
(7)企业单项工程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或竣工验收报告)。
响应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比价文件获取及响应评比等相关事宜,整个比价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比价。
4.2 比价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等其他资料),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0 月 17 日 14 时 00分,地点为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1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项目业主不予受理。
5.3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比价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比价保证金;
5.4响应单位不足三家时,项目单位将重新比价或采用其他方式确认施工单位。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比价公告在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www.ciomp.ac.cn)官方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3888号
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10室
联 系 人:李明刚
联系电话:0431-8461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