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科技创新奖是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奖项,旨在奖励在光学工程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实现产业化方面取得卓著成绩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和攀登科学技术高峰。积极调动广大光学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国光学科学技术和产业发展。秉承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现根据《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科技创新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启动2022 年“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科技创新奖”提名推荐和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学会科技创新奖分为技术发明类、科技进步类2 个类别(同一项目的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参加不同类别的评审)。两个奖项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奖励等级。
一等奖不超过4 个。二等奖数量不超过一等奖2 倍。三等奖数量不超过二等奖2 倍。质量第一,宁缺勿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必须是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的会员单位或参与学会活动的各单位。
2、申报对象包括国内光学与光电子以及交叉学科领域的相关技术和产品。
3、申报对象必须是2018-2021 年度推出的创新产品或技术(项目结题在2018 年1 月1 日至2021 年12 月31 日之内)。
4、申报对象的关键技术指标要处于国内领先或领先相同领域的国际先进水平,有明显的理念创新、性能提升或技术突破,有典型的应用案例;方案设计和产品选型合理先进、经济适用,在行业中已得到广泛推广与应用。
5、申报对象必须适用于中国市场,具有促进本行业向更高层次发展的水平和潜力。
6、申报对象必须在报名同时提供第三方评价报告,报告类型包括成果鉴定证书和省级及以上测试中心测试报告。
7、每项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科技创新奖的单项的主要完成人人数和主要完成单位数实行限额。技术发明类,不多于6 人;
科技进步类,一等奖不多于15 人,二等奖不多于10 人,三等奖不多于5 人。
一等奖的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10 个,二等奖的单位不超过7 个,三等奖的单位不超过3 个;其序按贡献大小排列。
三、奖励办法:
1、一等奖获奖项目可作为国家奖推荐项目,由学会向上级部门推荐。
2、获奖项目将由我会汇集作为光学工程领域重大科技进展向有关政府部门上报,并向社会广泛发布,同时向用户定向推荐。
3、获奖项目经产业专项评审后,将由学会推荐与地方园区进行对接洽谈,促进项目落地并享受优惠政策。同时,定向推荐给学会战略合作投融资机构,促进项目创业或落地融资。
四、提交材料时间及要求:
1、符合评奖条件的项目,请于3月10日前向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提交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形式审查无误后,3月17日前提供纸质原件1份(单面打印,胶装),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2、本次评奖不接受涉密技术及产品,且所有申报项目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五、联系方式
张欢欢 0431-86176067 18704486426
zhanghh@ciomp.ac.cn
附件:
1、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科技创新奖通知
2、2022(技术发明类)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科技创新奖申报书
3、2022(科技进步类)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科技创新奖申报书
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