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价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楼宇连廊建设工程 具备公开比价条件,项目业主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现通过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官方网站发布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比价,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楼宇连廊建设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版图纸所包含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3888  

  2.4工程规模:240.26平方米  

  2.5总投资额:约181万元  

  2.6建筑结构:钢结构  

  2.7计划工期:202098日至20201017日,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2019年)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工程达到13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见3.9)(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的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且常驻工地,提供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投标单位近三年(2017-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本次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项目负责人履职应严格按照吉建招〔20169号文执行。  

  3.9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的认定:通过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来认定业绩,而且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3.10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遵守招标人单位保密、消防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做好施工现场灰尘、噪音等环境保护,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科研办公。  

  投标人进行拆除作业时必须服从招标人现场要求、管理。  

  投标人做好既有管线、地面等成品保护。  

  投标人施工时须使用环保材料,提供现场材料合格的环保检测报告。  

  ④投标人负责幕墙及钢结构深化设计工作。  

  ⑤投标人须对进场材料进行试化验,资料中高强螺栓等合格证齐全,必须提供幕墙、钢结构焊接探伤、防火漆等检测报告。  

  上述①②③④⑤项需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比价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8 24 日至2020 8  28  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研(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威海路600号北楼5501室)获取比价文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社会保险关系证明材料;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阜入吉企业提供);  

  8)企业单项工程达到13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或竣工验收报告)。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及招投标开标等相关事宜,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等其他资料),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9 4   9 30 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威海路600号北楼501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价招标公告在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www.ciomp.ac.cn)官方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3888        

  招标代理机构:中研(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威海路600号北楼501  

  人:李工  

  联系电话:0431-8912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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