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长春光机所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长春光机所第二届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于近日正式启动,现就有关提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人员范围:在长春光机所所属部门和下属企业工作的在职职工,包括事业编制人员、项目聘用人员、人才派遣人员及所控股和参股企业人员;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  

  3.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爱岗敬业,团结协作,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在本所科研、管理、支撑、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品升级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为长光所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5.近两年未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和泄密事件;  

  6.已经获得过国家、中科院、各部委和省市等上级相关表彰(不包括科技奖励类)的人员不参加评选。  

  二、提名程序  

  候选人通过提名制产生。  

  所务会成员每位可提名1人。  

  3位及以上学术委员会(或学位委员会)委员可联名提名1人,5位及以上青年创业委员会(或青年创新委员会)委员可联名提名1人,5位及以上研究员可联名提名1人,以上每位提名者每届最多提名1人。  

  长光集团可提名2人。   

  三、有关提名材料要求:  

  请具有提名资格的提名人或部门填写《长春光机所先进个人候选人提名建议书》(详见附件),并于125日前将签字纸质件交至人力资源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所外网邮箱hr@ciomp.ac.cn,内容不得涉密。  

  联系人:马洪雷  

  联系电话:0431-86176828  

  附件:《长春光机所先进个人候选人提名建议书》  

      

  人力资源处   

  2019111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