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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1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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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各部室: 

  科技部现发布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请根据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项目不设任务(或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2.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并附指南要求的有关附件。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项目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三、申报资格要求 

  1.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06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2.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 

  3.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4. 其他申报资格要求请详见科技部通知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9/t20190930_149079.htm 

  各申报人可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910288:00112016:00。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2. 联系人:张凌童,联系电话:86708198 

    

  附件:1. 项目申报指南 

        2. 预申报书模板 

    

                                                                  国际合作处 

                                                                201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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