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分工会、职代会各职工代表:
为使职工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切实履行职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研究所的改革、稳定和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根据《长春光机所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现征集职工代表提案,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提案的内容
1.本所建设精密仪器与装备创新研究院方面的提案;
2.本所在科研、管理、成果转移转化、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人才队伍建设、党的建设与创新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提案;
3.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提案;
4.广大职工群众关心的其它热点问题的提案。
二、职工提案的基本要求
1.提案应围绕本所的中心工作,站在全局高度,结合本所实际,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在深入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
2.提案由标题、案由、建议或办法等内容组成,案题要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属于本所行政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问题,做到有事实、有分析、有具体建议,一事一案, 每条提案不少于800字;
3.提案须由一名职工代表作为提案人提出,两名或两名以上代表附议为有效;
4.书写提案时,请用统一印发的《长春光机所职工代表提案表》(所网站上可下载)填写。提案内容、建议,字迹要工整,可另附页。提案表一式两份,复印有效。
三、提案征集方式及报送时间
(一)征集方式
1.各基层工会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本分工会的职工代表提案,并填写《长春光机所职工代表提案汇总表》(附件2)。
2.各分会将《长春光机所职工代表提案表》(附件1)和《长春光机所职工代表提案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党委办公室(研发大厦612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mliu@ciomp.ac.cn邮箱。
(二)截止日期:1月16日
联系人:刘丽玫电话:86176813
附件:1.长春光机所职工代表提案表
2.长春光机所职工代表提案汇总表
中科院长春光机所工会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