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部室(可联合)根据研究内容组织推荐1-2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执行人)进行整体申报。
2. 项目申报评审将由国际合作处组织管理,具体要求详见《长春光机所国际合作项目基金管理办法》。
3. 符合我所“一四六”布局方向的项目优先支持。
4. 原则上每个项目执行周期不超过2年,研究经费不超过100万元(年度总支持项目数不超过10项)。
5. 2018年3月1日至5月1日供科研人员与外方合作者就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合作经费和知识产权等相关事宜进行沟通;合作协议编写。
6. 2018年度第一批基金项目评审拟定于6月底前完成。
相关内容请登录所网站通知公告栏查阅及下载,并于2018年5月2日下班前将《国际合作项目基金推荐表》电子版提交国际合作处。
联系人:张凌童,电话:86708197,邮箱:zhanglingtong@vip.163.com
附件:1.《长春光机所国际合作项目基金管理办法》(中英文版)
2.《国际合作项目基金推荐表》
国际合作处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