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有关部门:
自即日起开始受理2018年度退休返聘报名申请,请到人力资源处领取或在所网站下载并打印《返聘退休人员申请表》。返聘申请必须由课题组或部门提出,不受理个人申请。
返聘费上限标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超过2000元/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超过1500元/月;其他级别人员不超过1200元/月。
填表时请详细注明返聘理由、返聘期间工作安排。退休返聘人员原则上返聘年度内男不超过70周岁,女不超过65周岁。对于返聘年度内男年龄超过70周岁、女年龄超过65周岁的申请返聘的人员,要求在返聘申请表中明确返聘的不可替代性,如在何重要项目中解决哪些重大问题等。返聘年度内男年龄超过75周岁、女年龄超过70周岁的人员不予返聘。如果有部门拟返聘2018年度退休人员,此次申请一并提出,我处在2018年度原则上不再单独受理返聘申请。
本所退休返聘人员须购买返聘期间意外伤害险后方可返聘。经所务会议批准返聘的人员,可自行购买意外伤害险,也可委托所人力资源处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统一购买。委托所人力资源处购买保险的人员,须缴纳费用标准如下:2018年1月1日年龄超过65周岁以上人员:650元/年,年龄低于65周岁人员:550元/年;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在身份证复印件背面空白处注明本人的手机号、邮箱、身高、体重)。自行购买保险的返聘人员额度不能低于年度身故、伤残额度20万元。本所在返聘费中发放保险补助不高于550元/人年,此费用由被返聘人所在课题组承担。
请各部门将课题负责人、部门意见(须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科研主管部门(须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签字后的返聘申请交本部门办事员汇总后统一交人力资源处,由人力资源处申报所务会议审批。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
联系 人:安威
联系电话:86176828
附件一、返聘退休人员申请表(研究部门)
附件二、返聘退休人员申请表(管理支撑部门)
人力资源处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