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通知要求,现组织所属各总支、支部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采集基层党员基本信息。由党员本人填写《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并签字;支部汇总后,填写《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不在本地或身体不便的党员,可由他人代填签字。总支下属支部由总支汇总后统一上交。
2.各企业总支、支部还需组织完成基层党组织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填写《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
3.各支部要认真对待本次信息采集工作,对采集的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要进行核对确认,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对不能确认的信息,应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党员不能确认入党时间、转正时间的,所编职工由党办统一核查;其他职工由各单位人事部门进行核查。
4.各总支、支部请于7月14日下班前完成此项工作。将党员本人签字、支部书记签字后的采集表,以及《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反馈至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周立勋。
附件:《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
党委办公室
201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