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属党总支、党支部: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深入践行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长春分院党组决定在2014年“七一”前夕对长春分院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党支部书记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重点和基本条件
表彰对象应是在围绕单位中心工作、促进单位事业发展、在服务职工群众中创造优秀业绩、做出突出贡献,起到很好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得到党员群众公认。
(一)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高质量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和活动,模范践行“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具体为:
1.支部(总支)班子好,支部班子成员和岗位设定符合党章要求,分工明确且各施其责,带领支部全体成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四个率先”的总体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2.党员队伍好,素质优良,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支部内有党员受过上级党组织表彰。
3.工作机制好,各项工作和活动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有工作记录。
4.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研究所各项事业做出成就。
5.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勤勤恳恳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二)优秀党支部书记的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省直党工委、长春分院党组和所党委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能够带领和组织支部班子和支部成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践行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率先”的要求。
2.积极投身党务工作,熟悉业务工作内容,熟练掌握工作技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能够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3.积极搭建各类工作交流平台,组织和开展与相关支部开展横向间的工作交流,探讨新形势下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工作的定位和方式。
4.树立远大理想,明确实现中国梦的总体要求,能够积极宣传和带领支部党员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很高威信。
二、表彰的范围和数额
推荐先进党支部的范围为本所党总支或党支部(含下属党支部,每个所属党总支、党支部限申报1个);推荐优秀党支部书记的范围为本所党总支及党支部书记(含下属党支部,每个所属党总支、党支部限申报1个),推荐为先进党支部的支部书记可同时申报优秀党支部书记人选。
三、具体要求
1.分院党组决定将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作为示范型党支部开展“示范型标准化党支部建设”活动主要参与成员。各所站党委和党务部门要将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典型事迹认真加以总结提炼,并在本单位大力宣传,营造积极向上,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引导更多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积极开展工作,提升党建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创新性,为推动各单位实施“创新2020”和“一三五”规划、践行“四个率先”奠定坚实基础。
2.分院党组决定在“七一”之前召开长春分院党建工作评选表彰大会,此次入选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支部书记将在大会上接受表彰,并挑选部分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代表在大会上作交流发言。
3.各党总支/党支部请于6月25日17:00前将先进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登记表以邮件的方式报党务办公室(事迹材料800-1000字)。
联系电话:86176813
联 系 人:谢文韬,王晓慧
邮 箱:xiewt@ciom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