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光机所2013年度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申请工作即将结束,凡符合补助条件(详见《长春光机所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的职工,请于2013年11月25日之前,将《长春光机所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申请表》和2013年5月1日至11月25日之间的住院明细、疾病诊断证明、收费专用票据交至综合办公室,退休职工的申请交至所离退休中心。11月25日至12月末期间出院的,可于2014年1月末之前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6176813
附件:长春光机所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