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有关部门:

根据中科院院级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所2013年度中科院院级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院级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的申报要求

1、满足解决国家或我院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战略需求。

2、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能够促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发展,明显提

升实验手段、带动学科发展、开拓研究领域。

3、应用新原理、新技术,具有原始性、集成性创新特点,可获得自主知识产

权;或有推广应用前景,能够提升国家相关产业或行业的技术等级,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研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4、申请研制经费原则上在百万至千万元之间,审批通过的院级项目院资助总经费的2/3左右,其余自筹解决。

二、各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国科学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仔细填写项目申报实施方案,组织内部评选和论证工作。申报1项以上的部门要进行内部排序,项目的排序由各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我处将采取形式审查、书面评审和综合答辩三个步骤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所长办公会批准后上报院计划局。

四、请各部门于4月15日下班前将《中国科学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部门为单位排序后上报科研条件处,要求报送《实施方案》1份,并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五、《实施方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材料及格式请登陆“中国科学院科技条件信息平台/资料下载”栏目(http://www.kjtj.cas.cn/zbgy)下载。

特此通知。

联系人:管海军    联系电话:86176868/13944191898

 

附件1:《中国科学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中国科学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实施方案》

 

科研条件处

2013年4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