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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整理整顿环境 争创文明室组”活动的通知
  201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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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迎接建所60周年,营造文明、整洁的所区环境,进一步落实《工作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现所党委决定组织开展“整理整顿环境,争创文明室组”活动。

一、创建活动考核标准

所部工作区及实验室“文明室组”考评标准依据本所《工作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1。企业工作区和车间“文明室组”考评标准参考上述标准。

二、创建活动考核组织

1. 争创活动采取支部书记分组互评的方式开展(分组情况见附件2),由各组组长牵头,组织本组支部书记对相关支部进行现场考核打分。

2. 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进行考评工作。连续两次考评为“优秀”的支部,可推荐到所党办,作为“文明室组”的候选单位。

3. 由所党办组成创建活动考核组,对申报“文明室组”的候选单位进行现场考核打分,依据考核结果授予“长春光机所文明室组”称号并颁发流动锦旗。

三、创建活动时间安排

1. 4月中旬至4月底,以各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组织所在工作区的环境清洁整理工作。

2. 4月27日、28日举行第一次支部互评。5月30日、31日进行第二次支部互评。互评组根据评比结果向所党委推荐“文明室组”候选单位,每组不超过2个。

3. 6月初所党办组织对申报“文明室组”的候选单位进行现场考核打分,依据考核结果授予“长春光机所文明室组”称号并颁发流动锦旗。

4. 以后每季度重新考评一次,并对新一轮“文明室组”颁发流动锦旗。

四、创建活动奖惩制度

“长春光机所文明室组”称号采取轮换制。所党办将根据定期检查结果,对“长春光机所文明室组”进行轮换。

对于获得“长春光机所文明室组”流动锦旗的党支部或党小组,每次给予一定奖励。每年度将对上一年度获得“长春光机所文明室组”流动锦旗次数位于前列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创建活动组织要求

创建活动由各支部书记牵头,工会主席、保密员、安全员等配合,全员参与。各部门可根据情况成立创建“文明室组”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此次争创活动不仅是本所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本所争创“全省文明单位”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全员参与,为营造一个清新、舒适的工作环境做出贡献。

所党务办公室

 201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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