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按照《关于批准建设心血管疾病等49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国科发基【2011】517号),经所务会议研究决定,“中科院激发态重点实验室”更名为“发光学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简称:发光室)。聘任宋航同志为发光学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聘任赵东旭同志为发光学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聘任李斌同志为发光学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以上同志聘期与本届所领导班子任期同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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