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有关部门: 

   1.2011年度学术论文登记工作计划于12月20日结束,请各部门信息员将本部门职工已经发表尚未登记的学术论文尽快交至信息中心。

   2.对将于12月份发表的学术论文,可凭“录用通知”或“会议通知”作为预登记赋分的依据,正式赋分仍需提供发表论文的现刊或会议论文集。

   3.在本所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各部门仍不必登记,由信息中心按相关规定直接登记赋分。

   4.重申:在所外发表的学术论文,应在论文发表后一个月内进行登记赋分,逾期不再予以登记。

   5.对学术论文赋分工作若有疑问,请咨询信息中心司丽娜,电话:86176858。

                             

                                信息中心

                               201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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