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现将进行2010年培训工作总结和制定2011年培训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0年部门培训工作总结
(一) 各部门依据2010年本部门培训计划,对部门培训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和评估,重点围绕培训实施情况,培训效果评估,培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在今后培训中的改进措施进行全面总结。
(二) 按照培训工作要求,各部门需提交纸质《职工培训登记卡》报人事处备案。
(三) 上报材料应符合质量审核的相关要求,并于3月1日前交人事处。
二、制定2011年培训计划
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认真制定2011年度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短期培训班、专题研讨、专家讲座、学术交流等)的培训活动,努力形成具有本部门特色的培训项目。
(一) 实行两级培训制度,人事处负责所级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与实施;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与实施,并于每季度5日前将部门培训实施情况(包括培训记录、签到表、培训计划更改单)报人事处备案。
(二) 培训类别
1、 质量、保密、技术安全培训
重点开展经常性的质量、保密、技术安全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强化职工自觉的质量意识、保密意识和安全意识。
2、科研能力培训
(1)基础知识培训
(2)专项技术培训
(3)学术交流
(4)实验与检测技能培训
(5)上岗资质培训
3、 管理培训
旨在加强与管理工作相关的国家、院、所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能力,全面提升本所管理人员特别是管理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4、 其它培训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需要自行设立其它符合本部门工作需求的培训项目。
(三)培训形式
1、外派学习
2、外请专家讲座
3、所内专家培训
4、内部交流
(四)相关要求
1、各部门的培训计划项目不得少于5项,完成情况将作为部门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2、各部门培训计划项目必须包含质量、保密、技术安全方面的培训。
3、有按要求必须持证上岗的特殊岗位人员及操作人员的部门,应及时检查上岗证书的有效性,并及时安排或参加相关培训。
4、管理部门培训计划应至少含1项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的培训及1项公文写作或计算机操作能力的培训。
5、职工培训情况将作为研究单元及个人(个人作为所级培训主讲人)的赋分依据。
(五)对本所职工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培训价值的部门培训项目,可申请列入所级培训计划。对于列入所级培训计划的项目,人事处将提供培训场地及一定的经费支持。
(六)根据本部门职工实际情况,可提出所级培训需求,并填写《2011年所级培训需求表》。
(七)《2011年部门培训计划表》和《2011年所级培训需求表》请于3月1日前交人事处。
联系人:朱蕾 联系电话:86176828
附表:1. 职工培训登记卡
2. 2011年部门培训计划表
3. 2011年所级培训需求表
4. 培训记录
5. 部门培训计划变更单
6. 所级培训计划变更单
人事处
201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