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保密管理工作,使本所的保密工作开展更加扎实、有效,根据《长春光机所保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各单位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推荐1至3名先进个人,填报《长春光机所保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详见附件)。所保密委员会将参考各单位推荐情况进行评选与核实。请各单位于2010年12月28日17:00前将《长春光机所保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交到所保密管理处。

联系人:张春玉

联系电话:86176822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