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体现所党委、工会对本所困难会员的关怀和温暖,决定在2011年春节前在全所开展会员困难补助工作。

一、困难会员补助原则

困难补助工作要紧紧围绕确保长春光机所广大职工、家属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这一主题,切实了解困难职工现状,有针对性地开展慰问活动,使生活困难职工真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共享长春光机所事业发展的成果,凝聚全所各方面力量,为推进长春光机所事业发展共同奋斗。

二、困难补助的对象和范围

1. 生活困难会员

2. 会员本人患重大疾病

3. 会员本人或家庭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或遭遇重大灾害

4. 其他需要申请困难补助的情况

三、时间安排

困难会员补助工作要在所属部门党政领导支持下,认真进行调查摸底,确定补助人员,以分会为单位上报到所综合办公室,截止时间2010年11月26日17:00之前。

四、报送内容说明

1、需要各分会报送的材料有:《省直机关困难职工情况统计表》(每个基层分会各1份,包括电子版、打印版)、《省直机关2010年困难职工情况调查表》(每个上报职工各填写1份)。

2、上报困难职工情况登记表时,请将造成困难原因的有关证明材料(低保户证明、所在街道、社区开局的接近低保水平证明、残疾证明、大重病住院治疗证明、遭受特大灾害损失数额相关材料)复印件附后。

3、各分会按要求填报《省直机关困难职工情况统计表》时,请按照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并对所填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所工会将随机抽取进行调查核实。

联系人:李 蓉

电 话:86176813

 

附件:

1、《省直机关困难职工情况统计表》

2、《省直机关2010年困难职工情况调查表》

 

       

 

 

                      综合办公室

                      2010年11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