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及研究生指导教师:
为推进我所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更好的培养德才兼备的创新、创业型人才。根据2010年下发的《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奖助学金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经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2010年9月1日起对在我所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统招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进行如下调整: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由普通奖学金、等级奖学金及助研奖酬金三部分组成。普通奖学金和等级奖学金为1700元/月;助研奖酬金由指导教师发放,规定额度范围300-2000元/月,对于每位研究生个体的具体发放数量可根据该研究生表现,在规定范围内按等级发放。
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由普通奖学金、等级奖学金及助研奖酬金三部分组成。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普通奖学金和等级奖学金合计900元/月;第二学年普通奖学金和等级奖学金合计900元/月,助研奖酬金由指导教师发放,规定额度范围200-1500元/月,对于每位研究生个体的具体发放数量可根据该研究生表现,在规定范围内按等级发放。
对于工作优异的研究生,研究生指导教师应按助研奖酬金上限发放;对于不能完成指定工作任务的研究生可适当减少助研奖酬金数量;对于个别工作态度较差又不能完成指定工作任务的可以低于规定范围或停发助研奖酬金(应注明停发理由)。
研究生奖助学金从2010年9月起实行,未能及时发放助研奖酬金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在2010年第四季度补发。
研究生部
201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