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所办公会的有关决定,拟对我所住宅四类三类二类旧房(即已分配六区16栋17栋职工调串出的旧房24套,其中四类3套、三类6套、二类15套)及本次四类三类房分配后调串出的三类二类旧房同时进行产权分配。分配对象为所编职工,不包括夫妻共有非商品住房达到或超过长春市住房暂控标准人员;分配办法及绩效款参照2003年“绩效奖励”住房分配办法执行,职工申报不同户型,须分别填报,同类房不可调串;分配价格为1370元/平方米且按年2%折旧并考虑楼层折价,原住房以同标准由所收回再分配。
本次所调住房如达到长春市住房面积暂控标准则不再享受住房货币补贴;本次所调住房房款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交清。
请各单位将本通知及时传达给职工,并将申请分房人员统一分类排序后,于
房屋申请表及房源情况可登陆所网站下载及查询。
联系人: 张爱春 姜国栋
电话:86176969
资产条件处
注长春市职工住房暂控标准:局级(正高级) 处级(副高级) 科级(中级)初级(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