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现将清明节期间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4日~6日放假,7日正常上班。
二、所班车节日发车时间
4日班车停发,5~6日执行周日班车发车时间。
三、加班定餐安排
放假期间加班的部门,请将每天就餐人数在4月3日前或在每天上午10:00时前通知食堂(电话:86176321)。
四、请各部门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环境卫生清理工作。
综合办公室
200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