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单位:
根据中科院要求,为全面掌握近年来我所签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协议情况,现决定对全所签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协议情况进行一次统计,结果上报中国科学院。
现将有关统计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要求
1.所各部门负责人和所属法人单位负责人签署、具有一定法律约束力、2007年6月3O日仍然有效、具有实质科技或教育合作与交流内容的协议情况均需要填报。
2.协议虽于2007年6月3O日之前到期,但按照有关条款自动延期的协议视为有效协议,需要填报。
3.2007年6月3O日之前失效且没有自动延期的协议、所各单位签署的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一般性商业合作协议和产品加工合同、外国专家聘用协议或合同,以及其他非科技与教育合作与交流范畴的协议不填报。
4.各单位、各部门按照统一的Excel电子表格式填报协议统计
信息。
二、统计内容
本次统计的内容包括协议中文名称、协议英文全称、合作国别(或国际、区域组织)、国外合作机构、协议外方签署人及职务、协议中
方签署人及其职务、协议签署日期、协议有效期、协议所属领域、协议主要内容(1O0字以内)、协议执行情况。
如果协议签署方多于两方,请在统计表备注栏填上共同签署协议的其他机构(包括外方其他机构、院内外中方其他单位)。
如果协议到期后自动延长一期,也请在备注栏注明。
三、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认真填报信息,并于
国际合作与交流协议情况统计表(Excel表格)可从所网“信息服务”栏目的“所发文件”下载。
联系人: 董佩茹、李健
联系电话:86176813
电子邮件:lijian@ciomp.ac.cn
所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