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单位:
根据所办公会的有关决定,拟对我所住宅三类旧房(即已分配六区16栋职工调串出的旧房七套及住宅二区高访人员用房两套)、二类旧房(即已分配六区16栋职工调串出的旧房28套)及本次三类房分配后调串出的二类旧房进行产权分配。分配对象为所编职工,不包括夫妻共有非商品住房达到或超过长春市住房暂控标准人员;分配办法及绩效款参照2003年“绩效奖励”住房分配办法执行,职工申报不同户型,须分别填报,同类房不可调串;分配价格为1370元/平方米且按年2%折旧并考虑楼层折价,原住房以同标准由所收回再分配。
本次所调住房如达到长春市住房面积暂控标准则不再享受住房货币补贴;本次所调住房房款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交清。
请各单位将本通知及时传达给职工,并将申请分房人员统一分类排序后,于
联系人: 张爱春 姜国栋
电话:8617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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