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春季风大物燥,是火灾多发期。为加强春季防火工作,杜绝火灾发生,保证我所科研生
产及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对全所春季防火工作
提出如下要求:
1、各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传达春防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各部门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消防自管、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
则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制度、检查、措施、责任四到位。
3、各部门要积极开展自检自查和火灾隐患普查整改工作,仔细清查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
全出口是否被锁闭、封堵、占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被遮挡、覆盖,
消防器材是否处于良好可用状态。
4、各门岗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制度,对重点部位要严加看管;有重点工种人员(焊工、电
工、木工、修理工等)的部门,要严格履行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5、大风天(5级及其以上)在所工作区内禁止室外动火、动焊、烧垃圾、吸烟,如确因工作
需要动火、动焊,必须报所综合办公室审批同意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后方可实施。防火主
管人员和警队人员要做好春防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6、春防期间将进行专项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存在消防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及
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处罚,如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本通知精神,并做好春季防火安全检查和教育记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