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2-2023年度项目资金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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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2—2023年以抽查的方式对贵州、广东、四川、河北等4个省份进行项目资金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范围 2022—2023年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采取审阅、询问调查、访谈、座谈、抽查会计记录、分析性复核、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开展,覆盖117家依托单位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10类共计1049个项目,项目资金总额81960.8万元。其中,贵州15家依托单位160个项目,项目资金8015.3万元;广东53家依托单位546个项目,项目资金47703.3万元;四川33家依托单位217个项目,项目资金20110.2万元;河北16家依托单位126个项目,项目资金6132万元。 二、检查总体情况 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各依托单位基本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履行项目资金管理主体责任,积极落实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理念。 一是各依托单位基本建立经费管理制度体系,涵盖项目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外拨经费管理、采购管理、内部结算管理、决算管理等方面,大多数单位按照国家最新政策精神制定或修订了结余资金管理、预算调剂、间接费用及绩效支出管理、信用管理、信誉承诺、信息公开等制度。二是绝大多数依托单位经常性开展经费规范使用宣传培训,有的单位强化诚信教育,将经费管理要求和科研诚信规范列为新入职培训模块,有的单位加强业务培训,开展科研管理、财务人员定期培训。三是大部分依托单位持续提高经费管理服务水平,有的单位配备科研财务助理,为科研人员提供预算编制、经费报销等方面专业化服务,有的单位利用信息化手段,普及数字化、无纸化报销,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四是部分依托单位推动建设全过程联动监督机制,强化科研管理、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科研经费使用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闭环监督。 三、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各依托单位的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整体情况良好,在项目资金监督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但发现个别依托单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制度建设方面,个别单位存在相关管理制度缺失、部分制度条款规定与国家政策不相符或未结合国家最新政策精神及时修订的情况。二是资金管理方面,个别单位未对项目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少数单位存在项目决算金额与账面支出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三是资金使用方面,部分单位存在在直接费用中列支本应在间接费用中支出的通用办公用品或办公支撑条件费用的情况,一些单位存在随意调账变动支出的情况,个别单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发放专家咨询费或劳务费的情况,还有极个别单位存在列支与项目无关的个人消费性支出、以虚开测试费发票等方式套取项目资金的情况。 针对2022—2023年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自然科学基金委按照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要求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117家依托单位下达整改意见函117份,责成依托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要求,按期完成整改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等相关规定,针对项目资金违规使用的问题,责成相关当事人退款整改,共追回违规使用资金1744.57万元;给予1家依托单位、2名项目负责人警告。截至2024年4月,被检查依托单位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四、整改成效及下一步举措 通过常态化开展项目资金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依托单位有效整改,推动实现“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保障了项目资金安全规范使用,释放了科研人员的科研活力和创新动能,减轻了科研人员在经费使用过程中的不必要负担,提升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联合基金的资助效能。 一是进一步压实依托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了依托单位对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内控体系建设,全面夯实“预算关”“报销关”“决算关”三道关的把控,推动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提质增效。二是进一步强化项目负责人规矩意识,加强了对科研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科研诚信宣讲宣传,着力强化科研人员直接责任意识,确保各项支出的合规、合理、真实、相关。三是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各依托单位积极落实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要求,破除不符合科研规律的经费管理规定,出台科研经费使用“负面清单”,既“松绑放权”,又“守住底线”。四是进一步推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有序,各依托单位认真整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加强相关业务岗位人员培训,规范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五是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推动依托单位将科研项目自主权下放到科研项目负责人,简化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和使用审核,激发科研人员工作积极性,持续释放创新活力。 下一步,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化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加快推进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工作,细化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为提升科学基金资助效能,营造有利于创新的良好环境,如期实现建成科技强国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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