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举报须知
时间:2024-06-24
作者:长春光机所纪委
一、受理范围 (一)对中国科学院长春光机所党组织、党员违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二)对中国科学院长春光机所党组织、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 二、举报问题线索尽量详实,为便于调查核实,最好具备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情节、结果。 三、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依规依纪进行回复。 四、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举报电话:(0431)8670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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