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光机所党支部工作档案建档规范(2017版)
时间:201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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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日常工作档案的建档内容包含十方面,具体见下表。
建档具体要求: 1.支部工作档案日常建档,年底归档。日常建档工作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年底交给支部书记统一存档。 2.支部基本情况(第2-4项)有变化时,要及时更新档案记录。 3.党小组的工作档案日常在党小组建档,年底归上级支部统一存档。 4.设有党总支的基层组织,指定一人负责党总支的建档工作,年底交给总支书记存档。归档具体内容参照上表。所属支部的档案工作按照第1条要求执行。 5.在支部书记发生人员变动时,离任的支部书记应将已经归档的档案资料完整移交给新任的支部书记,双方签署文件交接记录。 6.党委组织定期检查支部的建档、归档情况,对不符合建档规范要求的,限期进行整改。建档、归档情况作为党委评选及向上级推荐“两优一先”的基础参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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